第(3/3)页 也是李斯特二人运气不好,在酒吧里找老板娘问埃尔金斯的一幕被在那里喝酒的当地治安官看见了。 他们也不敢确定李斯特二人就是坏人,只是职业习惯让他们盯上了李斯特。 李斯特也不是就束手就擒,他是发现来的确实是警察,走的也是正常程序,不然李斯特和贝拉也不会乖乖跟着他们回警局。 好在李斯特二人跟警察是前后脚到的埃尔金斯的小屋,两人身上都没有明显的血迹,埃尔金斯身上的伤也不像是人为的。 但是由于两人都带了枪,所以尽管证明了埃尔金斯的死与李斯特二人无关,还是要在警局待满48小时,让治安官有时间去核实李斯特二人的身份。 李斯特当时可以将那两个治安官打晕然后跑掉,但那样的话他的车牌号就会被记录在案,他本人也会上当地警方通缉单这可不是李斯特希望看到的。 所以李斯特选择了配合,至于会不会担心吸血鬼跑掉,李斯特认为可能性不是很大,或者说要跑早就跑了,如果不在犯下第一起案子后跑掉,那么基本上就会留下来继续狩猎下一个倒霉蛋。 “斯特·李先生,我们打了电话给LAPD核实过了,你确实经营着一家侦探社,证件齐全,那位纽约的金也提供了证词证明你们确实是受他委托的,但是似乎他并不是埃尔金斯的侄子,希望你能解释一下?” 李斯特心里骂着金猪队友,不卑不亢地解释道:“首先我们确实是受到委托的侦探这一点你也证实过了,其次金是我们的雇主,事实上这是我们侦探社第一份委托,我不想把它搞砸了所以对雇主身份核实,我们做的却是不到位,我们会改进的。” 治安官盯着李斯特看了好一会儿,似乎想看出李斯特是不是在说谎,李斯特向其展现了什么叫“真诚”。 好歹是精神30的人,不用使用爆发技能,当治安官的眼睛跟李斯特对上的时候结局已经注定了。 “恭喜你李,你可以出去了。” “那个我想知道我女朋友她在那儿?” “她在门口等你。” “谢谢!” 等李斯特二人离开了警局,治安官才后知后觉,他好像有什么事忘记交代了,是什么来着? 埃尔金斯的家,李斯特二人再次来到这里,看着木屋外面围着的一圈警戒绳下贝拉突发奇想问了一句:“这种刚发生的案子警方会允许私家侦探随意出入的吗?” “不知道,也许他们以为是野兽干的,所以并不是很在意这些吧。”李斯特随口胡诌道,反正治安官没有特意要求他们这点,有问题也不是他的锅。 重新踏入命案现场,贝拉突然来了一句:“还要开灯吗?” 贝拉,你变了! 第(3/3)页